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赴现场进行核查,经查当事人自身持有合法证照,又利用他人证照,在网络平台额外开设外卖店铺,存在入网食品经营者提供虚假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违法行为。 法律依据及处罚: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,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罚款人民币 18000 元。 案例警示:该案对当事人借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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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15:32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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